适用范围Scope of application
1、 适用于炸性环境1区、 2区场所;工作及场景照明之用。
2、 适用于IIA 、 II B、 II C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3、 适用于T1-T4组温度组别。
4、 适用于有洁净等级要求的场所。
5、 广泛用于炼油、 化工、 生物、 制药、 食品等要求洁净度较高的场所作工作照明之用。
型号含义Model meaning
产品特点Features
1、 外壳采用优质钢板成型,也可根据要求采用不锈钢板成型(订货请注明),透明罩采用聚碳酸酷模压成形。
2、 整体结构采用密封结构,具有较强的防水,防尘能力。
3、 内装灯管为双脚高效节能型T8灯管。
4、 该灯具可根据要求配装应急装置,应急控制器具有过充电和过放电保护功能。
5、吸顶式采用中心锁扣装置,透明罩采用特有的内法兰设计,检修时通过专用工具就能方便开启灯具。
6、嵌入式采用不锈钢外霓式防掉螺栓紧固,密封性能可靠透明罩配有专用压框。
根据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的时间把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 气体场所分为三个区域:0区、1区和2区:
爆炸性环境中的爆炸混合物以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可能出现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不太可能出现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现也只是偶尔发生并且短时间存在的场所。通常情况下,“短时间”是指持续时间不多于 2 个小时。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 20 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1 区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 21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