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Scope of application
1、 适用于1区、 2区危险场所。
2、 适用于IIA 、 11B、 IIC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3、 适用干T1-T6组温度组别。
4、 适用千防护要求较高潮湿的场所。
5、 广泛用于石油开采、 炼油、 化工、 军工等危险环境及海洋石油平台、 油轮等危险场所作建筑物顶部标志或信号报警。
型号含义Model meaning
产品特点Features
1、 外壳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 表面高压静电喷塑。
2、 钢化玻璃灯罩,具有较强的抗冲击能力。
3、 作为建筑物顶部四周标志或信号报警之用。
4、 钢营或电缆布线均可。
5、 采用LED光源,高亮度,长寿命工作。
配用光源
静止式配用光源:220V/100W,200W白炽灯
闪烁式配用光源:220V/6V/8W 150次/min频闪
根据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的时间把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 气体场所分为三个区域:0区、1区和2区:
爆炸性环境中的爆炸混合物以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可能出现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不太可能出现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现也只是偶尔发生并且短时间存在的场所。通常情况下,“短时间”是指持续时间不多于 2 个小时。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 20 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1 区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 21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