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爆炸危险场所要做分类,意义和目的何在?
不同的环境需配装防护等级不同的防爆设备,对于生产、加工、处理、运转或储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易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或工作温度的可燃性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的混合物时,一般可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区域分为1区、 2区IIA- II C类爆炸性气体环境和21区、22区可燃性粉尘场所。然而防爆电器设备产品科适用于易燃易爆的化工、炼油、石油开采、海洋石油平台、油轮、军工等危险场所。
在爆炸性环境中,通常会采取“一次防爆措施:或“二次防爆措施”来作为保障现场环境的安全。但是,比如一个炼油厂或者石油化工企业,生产作业环境内部如有可燃性物质,那么整个厂区都存在爆炸性的危险,需要针对环境采用防爆措施,选择对应的防爆电气设备产品。从实际情况来看,假如厂区的某一个位置出现爆炸性危险的可能性与位置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可能性大小(或然率,也叫概率)有关系,而后者与工艺设备的状沉、设备中可燃性物质的性质、现场设施的结构以及通风状态有直接关系。
爆炸危险场所分类的目的实际是运用了统计学的原理,按照场所中“可燃性气体或液体出现的频次和存在时间的长短,将场所按危险程度分区,以便按照施险区域类型采用不同的防爆措施。通过这种方法,既能保证生产的防爆安全,也可以节约资金,使安全性和经济性合理的统一起来。
例如:对于危险程度高的区域,采取严格的防保措施,选择安全程度高的防爆电气产品;在危险程度较低的区域,可以选择安全程度较低的防爆型式,如果区域中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可能性十分小,可以采用普通的安全措施,可以使用高质量的普通产品(例如国际标准和欧洲标准中规定,正常运行中不产生火花,电弧的电气设备可用于2区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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