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适用范围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为完善、改造或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而采购防爆灯具、配电装置,可按实际用途核对安全生产费用列支条件;“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除外。采购前应由安全、设备和财务人员共同确认,不能只凭产品名称决定。
上海鑫中兴防爆科技有限公司|主营防爆配电装置、防爆灯具与防爆管件|发布日期:2026-10-30;更新时间:2026-10-30。

先核对企业范围,再讨论设备费用
财政部2026年7月7日公开的人大建议答复,仍以财资〔2022〕13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说明费用管理规则。本文结合该办法整理防爆电气采购交接事项,不将这份答复表述为新出台的设备补贴政策。
办法第二十条所称危险品生产与储存,针对经批准开展相关危险品直接生产和聚积保存的活动,不含销售和使用;危险品运输另有适用章节。因此,化工、医药或食品企业不能只因使用危险化学品,就直接套用本篇所述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条款。应先核对本企业实际业务及适用规则。
防爆灯具更新,重点看用途与项目阶段
办法第二十二条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纳入该类企业的使用范围,列举了车间、库房、罐区的防爆等设施设备,同时排除了“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据此,既有危险场所的防爆照明或配电安全改造,应把实际用途、改造原因和供货范围交给安全及财务人员审核。产品名称含“防爆”、取得产品证书,均不能单独证明某笔支出符合列支条件;新建项目的初期投入也不能因为设备名称相同,就直接按既有设施改造处理。
将设备清单对应到具体安全问题
例如,申请更换一批防爆灯具时,建议列明安装位置、原设备状况、整改依据与拟采取的措施;采购防爆配电装置时,列明对应设备位号、回路用途和改造范围。普通办公照明或仅为扩大产能的设备购置,不能凭同一供应商、同一张订单,就一并认定为防爆安全改造。
采购前,把四组资料交接清楚
以下是本文整理的采购协作清单,不是文件规定的统一报销表。企业可结合内部管理制度使用,避免设备已经到货,相关人员仍无法说明这笔钱用于解决什么问题。
提示:表格可左右滑动查看完整参数。
| 资料组 | 建议提供的内容 | 核对目的 |
|---|---|---|
| 适用与用途 | 业务类别、设备位置、安全改造或维护说明 | 判断适用条款及实际安全用途 |
| 项目阶段 | 项目名称、建设阶段、相关设计及整改文件 | 识别初期投入与既有设施改造的边界 |
| 预算与供货 | 已审批计划、产品型号、数量、供货范围及金额 | 使安全需求、订单与费用范围相互对应 |
| 验收与凭证 | 到货和安装验收记录、真实发票及支付凭证 | 核对实际交付、使用与支出记录 |
下一步:让安全、设备和财务核对同一份清单
- 安全人员说明整改或维护需求,并核对适用范围。
- 设备人员明确灯具或配电装置的使用位置、技术条件和供货界面。
- 财务人员依据企业制度审核预算、列支和凭证要求,再推进采购。
办法第四十五至四十七条要求明确费用管理程序和职责,编制年度提取使用计划并纳入财务预算,同时取得真实凭证。混合采购中,建议把安全改造、普通生产和办公用途分别列清;具体核算由企业财务人员按适用制度办理。

风险边界:资金安排不能代替产品选型和验收
即使费用范围已获内部确认,仍须按实际场所核对防爆电气技术条件及交付资料。费用列支通过不代表产品适用于任意危险区域,也不证明安装已经验收合格。
财政部答复明确年度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采购计划应服务于实际安全需要,不为年末消化余额而改变用途。办法第五十六条同时要求,在规定范围内优先保障达到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和监管要求的整改支出。
常见问题
买了带防爆证书的灯具,就能列安全生产费用吗?
不能仅凭证书决定。还要核对企业适用范围、实际用途、项目阶段及内部审批与凭证,产品合规资料和费用资料分别核验。
新建车间首次安装的防爆灯具,可以按旧灯改造列支吗?
不能直接这样处理。第二十二条排除了“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应先结合项目文件核清支出性质。
企业只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也能套用这一章节吗?
不能仅凭使用行为套用。该章节的定义不含销售和使用,应根据实际业务核对是否适用办法及相应章节。
安全生产费用年底有余额,必须马上买防爆配电箱吗?
不必为消化余额而采购。年度结余可结转下年,采购应根据实际安全需要和批准计划安排,优先保障规定范围内的必要安全投入。
资料来源与访问日期
-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财资〔2022〕136号通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正式附件。发布日期:2022-12-13;访问日期:2026-10-30。
- 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525号建议的答复(财资函〔2026〕7号)。发布日期:2026-07-07;访问日期:2026-10-30。


